根據《現役軍官管理暫行條例》《現役軍官選拔補充暫行規定》及有關政策規范,按照全軍統一部署,為集聚廣大優秀人才投身海軍事業,現就2025年第一批次海軍直接選拔招錄軍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錄崗位
海軍部隊、院校、科研訓練機構等單位軍官崗位,從業方向主要包括指揮管理、專業技術、后裝保障、教學科研等。
二、招錄對象
主要從首批“雙一流”建設高校(A類)和第二批“雙一流”建設學科理工類應屆畢業生中選拔。水聲工程、兵器科學與技術、小語種等部分專業,可適量從非“雙一流”但本科為第一批次錄取的畢業生中擇優選拔(具體見招錄計劃)。所有招錄對象本科學歷必須為第一批次錄??;教學、科研、醫療機構招錄對象最高學歷和前置學歷原則上均應為“雙一流”或高水平教學科研機構畢業;根據需要,可擇優招錄QS世界排名前200名國(境)外高校應屆畢業生和軍隊院校(科研機構)無軍籍應屆畢業生。
(一)基本條件。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,優良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,志愿獻身國防、熱愛軍事職業等擔任軍官的基本條件,符合政治考核的標準要求。
(二)學歷條件。具有履行職責必須的專業能力,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且在規定學制內取得相應學位。成人教育、網絡教育、開放教育和職業教育的畢業生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的定向就業畢業生、被作留級處理或者中途休學超過半年(不含應征入伍)的畢業生,不列入招錄范圍。
(三)年齡條件。本科生、碩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年齡分別不超過24周歲、29周歲、34周歲(2025年7月底前畢業的,截至2025年6月30日;2026年1月底前畢業的,截至2025年12月31日),其中,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,以及少數民族和曾經服過現役的畢業生,年齡可以放寬1歲。
(四)身心條件。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,參加軍隊組織的體格檢查,且結論為合格。
(五)其他條件。在符合以上條件前提下,由用人單位根據崗位需要細化具體招錄條件。